律師分析:
欠私人的錢被起訴屬于民間借貸糾紛,屬于民事案件的一種。欠私人錢被起訴所產生的后果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法院判決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還款,判決生效后,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履行了還款義務。第二種,法院判決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還款,判決生效后,債務人在規定時間內不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會依法被查封、凍結,若債務人有能力而拒不還債的,就會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會影響以后的日常生活,不能乘坐高鐵等。債務人如果有藏匿、轉移財產等拒不執行行為,法院有權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情節嚴重者,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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