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虐待是一個人以脅迫的方式控制另一個人的一種行為模式。虐待是一種行為,這種行為造成身體上的傷害和心理上的恐懼,它使別人不能做她想做的事,或強迫她以不情愿的方去做事。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脅和恐嚇、情感虐待和經濟剝奪。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3、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4、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一、家庭暴力怎樣維權
1、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2、對于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應當及時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3、施暴造成受害婦女輕微傷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4、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婦女可以家庭暴力為由要求離婚,在離婚時獲得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在內的離婚損害賠償。5、對于已構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為,受害婦女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對于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或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法律規定家庭暴力如何解決
1、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調解。調解主要適用于比較輕微的家庭暴力,它的好處在于通過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根本轉變加害方的錯誤思想,有利于維持家庭團結,維護加害方的自尊心理,從而盡早、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發展的苗頭。
2、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這種救濟方式主要適用于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為。
3、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婦女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4、對于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婦女可以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而對于暴力致受害婦女重傷、死亡的,受害婦女或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對于受害婦女因受強制、被恐嚇等原因不能告訴或由于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代為告訴。受害婦女還可以向婦女組織投訴,婦女組織應當要求有關部門或單位查處,保護被害婦女的合法權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