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因為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以并處罰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七十四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土地改為建設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土地上新建設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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