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區別。這兩者的區別包括定義不同、拆遷主體不同、動遷的原因不同以及特征不同。企業拆遷指的是由人民政府或者是其專門委托的單位進行統一拆除、補償和安置等工作,是國家提倡和鼓勵采用的拆遷方式。商業拆遷指的是開發商作為民事主體,出于商業開發性質的考慮,為了營利,和被拆遷人協商一致后進行拆遷。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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