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股東資格原則上是可以繼承。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和性,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公司章程沒有特別規定的,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不能繼承股東資格時,合法繼承人可以通過轉讓股權的方式實現繼承。
一、公司股東去世后其繼承人能否繼承股權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股東去世后,合法的繼承人是可以繼承股東股權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是不能繼承股權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司股東死亡繼承人不繼承怎么辦
《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可以表明繼承股東資格作為繼承人的一項權利,理解為繼承人有權拒絕、放棄或主張成為股東,并非法律強制規定在自然人股東死亡之后,繼承人應當成為公司股東。
另外《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做了限制規定,如果繼承人當然地成為公司股東,從法理和立法原意上都是難以說通的。因此,在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到成為公司股東之間,應當還包含了公司內部其他股東對股權繼承這種股權轉讓行為的表決同意以及履行必要的登記手續兩個階段。
三、女兒可以繼承父親的股權嗎
女兒一般可以繼承父親的股權的。但父親依法立遺囑排除女兒繼承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遺贈撫養協議優于遺囑,遺囑優于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且自然人股東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外,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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