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要明確漏水的原因。如果是基于公共設施的損壞造成的漏水,則物業有責任。物業負有對公共區域的管理職責。如果是因為房屋質量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應當由開發商以及侵權第三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進行相應的維修,并且針對造成房屋的損害以及財產的損失,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