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在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
一、銀行貸款抵押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銀行貸款抵押擔保人因保證的類型不一樣,承擔的責任分為兩種:
1.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2.連帶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別人欠我的貸款也還不起,我該怎么辦?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給別人擔保別人還不起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主債權未到期保證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起訴
主債權未到期不能起訴保證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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