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怎么規定企業股權繼承的呢?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18:42:18
我國法律怎么規定企業股權繼承的呢?
律師解答。我國法律對公司股權繼承的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如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股份由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只有其他股東均不同意購買的情況下,才由其繼承人依法繼承?!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導讀律師解答。我國法律對公司股權繼承的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如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股份由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只有其他股東均不同意購買的情況下,才由其繼承人依法繼承?!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律師解答:
我國法律對公司股權繼承的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如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股份由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只有其他股東均不同意購買的情況下,才由其繼承人依法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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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怎么規定企業股權繼承的呢?
律師解答。我國法律對公司股權繼承的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如公司章程可以規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股份由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只有其他股東均不同意購買的情況下,才由其繼承人依法繼承?!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