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產證的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如果沒有房產證就不能進行買賣。拆遷安置房是否能過戶主要看該房屋是否在集體土地上,是否有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如果安置房并不是在集體土地上,并且也有產權證書是可以過戶的。拆遷安置房是對拆遷戶的一種房屋置換補償,如果有產權證就是可以進行變更登記。
一、拆遷房一般多久能拿到房產證
拆遷安置房是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房主一般須持有住房滿5年之后,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才可以辦理商品房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等,也就是說要5年之后才能拿到房屋所有權證。此時的拆遷安置房才可以自由買賣過戶,如果您是想要買拆遷安置房,那么就一定要注意原房主是否已經拿到房產證了。
二、拆遷房是否有房產證
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
實踐中,開發商為了實現盈利目的,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會超過安置所需房屋數量,并在交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將剩余房屋對外出售,則該部分房屋嚴格來講,已不再屬于拆遷安置房的范疇之內,而是與普通商品房一樣可以直接對外出售,上市進行交易。
三、拆遷戶房子買了過戶怎么辦
拆遷戶房子買了過戶要有房屋所有權證。具有完全產權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拆遷安置房指的是因為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的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房產證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合法權利并對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的唯一合法憑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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