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父母出錢買房: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婚后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房并不一定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
一、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夫妻婚后買房屬于什么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楹笥梢环礁改赋鲑Y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夫妻婚后買房是否屬于共同財產情況有什么
婚后買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屬于共同財產的情況有:
1、如果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屋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著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財產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并辦理貸款?;楹?,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財產以支付首付方的名義登記,離婚時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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