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村名需要什么手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09-29 12:56:38
更改村名需要什么手續
更改村名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1、首先需要本村村民三分之二以上人員表決認可。2、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一級人民政府提議書面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批認可后,報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審批。3、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接到申請后,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地名命名、更名限定進行審核,并進行實地勘察。凡符合命名、更名限定的名稱,分批上報縣民政局、縣政府審批;對不符合限定的名稱,及時通知申請單位,再次申請。4、縣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按照相關限定擬制行文,報民政局主管審批或民政局局長辦公會研究。經縣民政局主管認可后,行文上報縣政府。5、政府審批。6、經縣政府準許的名稱為準則地名,以縣地名委員會通知形式向社會公告。經三十個工作日公告無異議,村莊更名即奏效。更改村名的具體流程如下:
導讀更改村名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1、首先需要本村村民三分之二以上人員表決認可。2、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一級人民政府提議書面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批認可后,報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審批。3、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接到申請后,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地名命名、更名限定進行審核,并進行實地勘察。凡符合命名、更名限定的名稱,分批上報縣民政局、縣政府審批;對不符合限定的名稱,及時通知申請單位,再次申請。4、縣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按照相關限定擬制行文,報民政局主管審批或民政局局長辦公會研究。經縣民政局主管認可后,行文上報縣政府。5、政府審批。6、經縣政府準許的名稱為準則地名,以縣地名委員會通知形式向社會公告。經三十個工作日公告無異議,村莊更名即奏效。更改村名的具體流程如下:
更改村名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
1、首先需要本村村民三分之二以上人員表決認可;
2、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一級人民政府提議書面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批認可后,報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審批;
3、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接到申請后,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地名命名、更名限定進行審核,并進行實地勘察。凡符合命名、更名限定的名稱,分批上報縣民政局、縣政府審批;對不符合限定的名稱,及時通知申請單位,再次申請;
4、縣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按照相關限定擬制行文,報民政局主管審批或民政局局長辦公會研究。經縣民政局主管認可后,行文上報縣政府;
5、政府審批;
6、經縣政府準許的名稱為準則地名,以縣地名委員會通知形式向社會公告。經三十個工作日公告無異議,村莊更名即奏效。
更改村名的具體流程如下:
1、先村委征求村民意見,召開村民代表會,通過后形成代表會決議;
2、再報請鄉鎮政府,鄉鎮政府研究同意后,用公文請示縣市政府;
3、縣市收到請示后,由民政負責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的科室到村核實情況,確實程序合法,向政府提議批復更名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序,不予批復;
4、結果向社會公示。
綜上所述,自然村更改村名,是由上級通知,此村更名,農民無權更改村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管理條例》 第三條
地名管理應當從我國地名的歷史和現狀出發,保持地名的相對穩定。必須命名和更名時,應當按照本條例限定的原則和審批權限報經準許。未經準許,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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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村名需要什么手續
更改村名需要的手續具體如下:1、首先需要本村村民三分之二以上人員表決認可。2、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一級人民政府提議書面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審批認可后,報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審批。3、縣民政局地名辦公室接到申請后,嚴格按照國務院、省、市有關地名命名、更名限定進行審核,并進行實地勘察。凡符合命名、更名限定的名稱,分批上報縣民政局、縣政府審批;對不符合限定的名稱,及時通知申請單位,再次申請。4、縣民政局區劃地名辦公室按照相關限定擬制行文,報民政局主管審批或民政局局長辦公會研究。經縣民政局主管認可后,行文上報縣政府。5、政府審批。6、經縣政府準許的名稱為準則地名,以縣地名委員會通知形式向社會公告。經三十個工作日公告無異議,村莊更名即奏效。更改村名的具體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