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傷傷殘等級鑒定以勞動能力鑒定、醫療依賴、生活自理障礙、器官損傷、功能障礙等相關內容為標準并以此來進行劃分傷殘等級。根據條目劃分原則以及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門類問的平衡,也會適當考慮由于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將殘情級別分為一至十級。最重為第一級,最輕為第十級。
法律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4.1判斷依據
4.1.1綜合判定
依據工傷致殘者于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鑒定時的器官損傷、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于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
4.1.2器官損傷
器官損傷是工傷的直接后果,但職業病不一定有器官缺損。
4.1.3功能障礙
工傷后功能障礙的程度與器官缺損的部位及嚴重程度有關,職業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礙與疾病的嚴重程度相關。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鑒定時的醫療檢查結果為依據,根據評殘對象逐個確定。
4.1.4醫療依賴
4.1.5生活自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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