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打打殺殺也是人情世故,難免會與人產生摩擦甚至動手,在產生摩擦之后,一旦對方起訴,可能面臨官司。那么,當我們被起訴后,我們應該怎么處理呢?
當你被起訴后,受訴的人民法院會在法定的時間內將原告的起訴狀副本送達給你。當你接到起訴狀副本后,需要針對原告起訴的目的和主張做好應訴準備,或者寫答辯狀或者反訴狀。在規定的期間內將答辯狀和反訴狀提交人民法院。如果你是作為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開庭審理或中途退庭,如果不必須出庭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拘傳,同時也可以對收到傳票后未到庭的被告進行缺席審理。
搜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
答辯是指為自己辯護,辯護時需要依據對方訴訟的事實來收集和準備相關的證據。當有些證據我們自己無法搜集的時候,就需要人民法院調取的,此時我們要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取。這些準備完成就等著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開庭時,法官會讓雙方對證據進行質證,并結合當場的質證情況和爭議焦點,進行答辯。所以必須要事先了解所有的案情,把材料準備充分,做好所有的心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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