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考的文化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共計11科;實踐科目為:物理、化學、通用技術、生物的實驗操作。
2、文化科目的會考方式分為考試、考查兩種,即語文、數學、外語3門作為必考科目,在其余科目中考生可任選3門作為考試科目,余下4門作為考查科目,要求考生在第一次報名時就選定考試和考查科目。實踐操作科目均為考查科目。
3、考試科目的成績報告分為4個等級,即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考查科目的成績報告只分2個等級即及格、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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