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定義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的行為。
一旦被定義為惡意透支,則不僅要面臨利息和信用的損失,還要面臨刑事處罰,那么信用卡逾期多長時間成為惡意透支?
對于信用卡犯罪,刑法有這樣的規定:超過規定的限額或期限透支,且經發卡行兩次催收后三個月以上仍未歸還的,應認定為惡意透支。簡言之,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故意透支,明知自己不能償還或不愿償還,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行為,其行為觸犯了法律。
惡意透支一萬至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一萬至一百萬元的,處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惡意透支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兩種:
第一,超出了規定的限額,即超出了信用卡章程或者發卡銀行允許的限額。
第二,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即在規定期限內不還本息。一般而言,信用卡惡意透支,會給發卡銀行留下不良信用記錄,影響持卡人個人信用。
信用卡逾期后,必須及時歸還,如果實在無力歸還,必須及時與銀行聯系,以免演變成惡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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