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
期間只發 底薪,工 傷職工可 以去勞動 仲裁委員 會提請仲 裁申請。 職工因工 作遭受事 故傷害或 者患職業 病需要暫 停工作接 受工傷醫 療的,在 停工留薪 期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 ,由所在 單位按月 支付。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工傷期間公司只發基本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工傷期間只發基本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