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
租賃合同 屬于雙務 合同、有 償合同。 法律關于 租賃合同 的規定是 ,租賃合 同是出租 人將租賃 物交付承 租人使用 、收益, 承租人支 付租金的 合同。租 賃合同的 內容一般 包括租賃 物的名稱 、數量、 用途、租 賃期限、 租金及其 支付期限 和方式、 租賃物維 修等條款 。法律規 定的其他 標準分類 的合同。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什么合同類型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合同的一種重要形式,與一般財產租賃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什么合同類型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合同的一種重要形式,與一般財產租賃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征: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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