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年
。2.①房 屋租賃合同 期限最長2 0年,是指 當事人每次 簽訂的租賃 合同所約定 租賃期限不 得超過20 年;并非指 數次簽訂租 賃合同或者 數份租賃合 同的總租賃 期限不能超 過20年。 3.②房屋 租賃期間屆 滿,當事人 續訂租房屋 賃合同的租 賃期限自續 訂之日起不 得超過20 年。4.③ 房屋租賃期 限超過20 年,并非整 個租賃合同 無效;而是 超過20年 部分租賃期 限無效,也 就是租賃期 限按20年 計算。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租賃房屋合同期限幾年
沒有關于租賃合同有效期的說法,一般指的是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但是一般不會超過二十年。如果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部分無效。
根據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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