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扣
完了是不 可以開車 的,必須 到車管所 重新參加 考試,并 在通過后 才可以再 次駕駛車 輛,具體 情況下法 律上明確 規定了一 個計分周 期的分值 為12分 ,駕駛人 員應當嚴 格遵守法 律規定來 駕駛車輛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駕駛證分扣完了還能開車嗎
駕駛證被扣光12分,不能再駕駛車輛。
【法律分析】
駕駛證12個月為一個記分周期,也就是一年,如果在一個計分周期里一次性扣12分或累積記滿12分的,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參加完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20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也就是科目一考試,如果考試合格,計分予以清除,發還駕駛證;如果考試不合格的,那么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如果不參加學習,也不參加考試,那么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駕照最多能扣11分,注意是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并不是說扣一次分,處理完就沒有記錄了,記錄會保留至下一個記分周期前。如果一個計分周期內沒有達到12分的,這樣都不影響使用,最多影響你的錢包,因為要繳納相應的罰款,如果繳納完罰款,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一般以下情況會一次扣除12分: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等。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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