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認定是惡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方式:
1、以積極減少夫妻共同財產的方式惡意轉移。例如,虛構其他債務,將財產轉移給其他人等;
2、以消極對待到期財產性權利的方式惡意轉移。例如,不實現夫妻共同到期債權等。
一、不是惡意轉移財產可以行使撤銷權嗎
不是惡意轉移財產的不可以行使撤銷權,撤銷權行使的前提條件為債務人以放棄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處分其財產導致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無法實現,如果債務人不是惡意影響債權人實現其債權的,則債權人不得行使撤銷權。
二、被告在我起訴前幾天把車過戶了是否是惡意轉移財產
在債權人起訴之前把財產轉移的,是不是惡意轉移財產,要看具體情況。原則上,公民有權處分屬于自己的合法財產,但涉嫌惡意逃避債務的,債權人能申請撤銷。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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