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個人偽造房屋租賃合同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一)偽造、涂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可以罰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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