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始,至《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中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三包有效期期滿之日(含當日)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包規定》 第三條 三包有效期限的最后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次日為期限的最后一天。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