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市市容局是屬于城管部門,只是與城管執行范圍不同。市容管理職責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來履行的。城市管理局是政府下屬的一個組織,主要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及綜合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手段,組織草擬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主管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停車督管等。
城市市容管理,是城市政府的市容行政主管部門依靠市容監督隊伍和社會參與,依法對城市的建筑外貌、景觀燈光、戶外廣告設置和生產運輸等的整潔、規范進行的管理活動。是城市綜合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之一。
在城市市容管理實踐中,難度最大、最有反復性和普遍性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環衛管理水平低,導致衛生質量差。發達地區處于計劃經濟體制的社會公益事業向市場化、社會有償服務管理體制過渡;欠發達地區則基本仍處于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陳舊和管理模式的運行狀態;
2、市容秩序混亂,導致運行效率低。市容秩序混亂一直是許多地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屢禁不止的亂貼亂畫、屢罰不絕的亂擺攤點、屢教不改的占道維修、屢懲不斷的亂停亂放,始終成為城管工作中任務最重、管理成效最差的“老大難”問題,并且直接導致城市運行效率低下,嚴重影響著城市的整體形象;
3、容貌陳舊,城市形象差。由于對市容建設與管理的投入小,城市容貌變化跟不上時代發展。廣告亮化設施建設滯后,綠化率較低,小區支巷、城區空地硬化率低、廣告牌、店面招牌設置簡單、粗劣,與城市建設的目標要求極不相稱,嚴重影響了城市容貌的繁榮和亮麗。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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