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親屬才可以去探監,普通朋友是不行的,但必須帶相關的身份證件,如學生證、士兵證和工作證等。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服刑人員親屬到監獄接見,需要攜帶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的與服刑人員關系的介紹信,并持本人的身份證件如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和軍人證等,在規定的日期到監獄接見。
一、監獄視頻會見怎么操作
如果監獄有視頻接見的,服刑人員在獄內寫申請,交給監區隊長,監區分管隊長簽字后拿到監區大隊簽字,再送到獄政科簽字即可。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二、探監需要提前預約嗎
需要提前預約,需先申請探監的探視證,獲得批準后就可在工作時間內探視。探監需要攜帶身份證明,如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以及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三、探監需要什么手續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探監只有罪犯的監護人以及親屬,才可以行使該權利。目前,罪犯的朋友也是可以進行探監的。一般探監需要出示身份證件,當然也包括戶口本等,和當地居委會以及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對于探監有一定的時間要求,除了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他的一些時間都是可以進行探監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條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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