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搶劫案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等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劫怎么判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搶劫罪的暴力,是指對被害人的身體施以打擊或強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從而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搶劫罪的主體。第二百六十三條還規定了搶劫罪的量刑標準: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綜上,搶劫罪的基準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在具備一些嚴重情節時,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在我國搶劫一般判多少年
根據法律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構成搶劫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入戶搶劫屬于搶劫罪中加重處罰的情形,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該內容由 梁廣宙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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