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可適當延長但不超過12個月。傷殘評定后享受傷殘待遇,治療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法律分析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拓展延伸
農民工工傷賠償項目的申請流程和條件
農民工工傷賠償項目的申請流程和條件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首先,農民工需要向所在單位或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工傷事故證明、醫療證明等。其次,勞動保障部門會進行工傷認定,評估工傷等級和殘疾程度。然后,根據工傷認定結果,農民工可以申請工傷賠償金,包括醫療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最后,農民工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醫療費用發票、傷殘鑒定報告等,以便勞動保障部門進行賠償處理。申請工傷賠償項目的條件包括工傷事故發生在勞動過程中,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工傷認定條件。
結語
工傷職工在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享有停工留薪期的權益。在此期間,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但在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一旦工傷職工評定了傷殘等級,將停發原待遇,并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對于需要繼續治療的工傷職工,將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無法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時,由所在單位負責。對于農民工的工傷賠償申請,通常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條件進行,包括提出申請、工傷認定、申請賠償金等。申請工傷賠償的條件是工傷事故發生在勞動過程中,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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