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請跨區補貼金額
目前跨區就業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60元,其中市、區兩級各180元,每月發放一次,每人享受就業補貼的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36個月。
補貼的辦理憑證
1、本人的戶口簿或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出具的月工資收入證明原件;
4、填寫完整并經本人簽字確認的《郊區農村富余勞動力跨區(縣)就業補貼申請表》。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辦理條件
就業補貼的對象,是指本市處于勞動年齡段中,具有勞動能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郊區農村富余勞動力和郊區農村征地勞動力:
1、戶籍在閔行、寶山、嘉定、浦東、金山、松江、青浦、南匯、奉賢、崇明等十個區縣的偏遠地區。
2、2007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期間,在戶籍地以外的區縣就業,與實際用人單位(勞務輸出公司、非正規就業的勞動組織和公益性勞動組織除外)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在本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3、在非農產業的全日制崗位就業,月工資收入不超過本市城鎮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清楚知道,目前跨區就業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60元,其中市、區兩級各180元,每月發放一次。而且每人享受就業補貼的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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