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以直接拒付的。如果水費出現異常,要積極的與供水單位取得聯系,查找出問題的根源所在,協商好再統一意見應該如何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條 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支付電費。用電人逾期不支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供電人依據前款規定中止供電的,應當事先通知用電人。
第六百五十六條 供用水、供用氣、供用熱力合同,參照適用供用電合同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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