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性質不同
70年產權的土地一般是居住用地,就是用來蓋住宅項目的,買這種土地上的房子一般不會因為土地產生糾紛。50年產權的土地有可能是工業用地、綜合用地等,土地性質發生變更時房子可能會受到影響。
2、價格不同
70年產權房子的居住用地價格會比50年產權的工業和綜合用地貴一些,房子的價格也相應的會更高一些。但是在實際居住的時候,70年產權房子的水電費、物業費等多項收費會比50年產權房子低很多。
3、能否續簽
70年產權到期后可以自動續簽,補交部分款項即可。50年產權到期后可能會不能續簽,如果相關政策發生改變,房子可能就打水漂了。
4、貸款不同
70年產權的房子只要證件齊全是可以辦理貸款的,但是50年產權的房子由于土地的問題可能不能貸款,即便能貸利率也會高很多,首付比例也相應的高一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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