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虛假宣傳與詐騙有著不同的客體、客觀方面和犯罪主體。廣告虛假宣傳侵犯的是廣告市場管理制度和消費者權益,采用虛假宣傳手段;而詐騙則侵犯公私財物所有權,采用欺騙手段。廣告虛假宣傳的主體是廣告主、經營者和發布者,而詐騙犯罪的主體則是一般主體。根據廣告法和相關法規,消費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門舉報虛假廣告,行政部門有權進行調查、取證和處罰,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法律分析
一、圖片與實物不符算虛假廣告嗎
1、圖片與實物不符算虛假廣告。
2、根據《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3、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同時,如果當事人遇到虛假廣告,應該向當地的工商行政部門進舉報。
4、根據《廣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履行廣告監督管理職責,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涉嫌從事違法廣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詢問涉嫌違法當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對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
(三)要求涉嫌違法當事人限期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四)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廣告有關的合同、票據、賬簿、廣告作品和其他有關資料;
(五)查封、扣押與涉嫌違法廣告直接相關的廣告物品、經營工具、設備等財物;
(六)責令暫停發布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違法廣告;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廣告監測制度,完善監測措施,及時發現和依法查處違法廣告行為。
二、虛假宣傳和詐騙的區別
1、虛假宣傳和詐騙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廣告市場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后者則是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虛假宣傳和詐騙客觀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則是采用隱瞞真象和虛構事實的欺騙方法;
3、虛假宣傳和詐騙犯罪主體不同。前者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而后者則是一般主體。
結語
虛假廣告應當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因為它違反了《廣告法》對廣告真實性的要求。對于消費者而言,如果遇到虛假廣告,應當及時向工商行政部門舉報。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進行現場檢查、調查詢問、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等,以及對涉嫌違法廣告物品進行查封扣押等措施。虛假宣傳與詐騙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前者侵犯的是廣告市場管理制度和消費者權益,而后者則涉及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虛假宣傳和詐騙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也不同,犯罪主體也不同。因此,我們應當加強廣告監管,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1修正):第二章 廣告內容準則 第八條 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或者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
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廣告中應當明示的內容,應當顯著、清晰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22修正): 第四章 經營者集中 第二十八條 經營者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集中,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報書;
(二)集中對相關市場競爭狀況影響的說明;
(三)集中協議;
(四)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五)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申報書應當載明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的名稱、住所、經營范圍、預定實施集中的日期和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22修正): 第四章 經營者集中 第二十七條 經營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
(一)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
(二)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