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新農合異地報銷比例是按照以下比例來算的:
1、鄉鎮衛生院就醫,起付線為100元,報銷比例為90%。
2、縣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200元,報銷比例為82%。
3、市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500元,那么報銷比例為65%。
4、省級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700元,報銷比例為55%;省外非定點醫院就醫,起付線為1000元,報銷比例為45%。
一、新農合異地報銷范圍:
異地就醫時急診、門診和住院產生的費用,若在當地新農合的報銷范圍內,都可以申請報銷。報銷人只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社保局、醫保局申請即可。
報銷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1)患者的《農合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
(2)全省統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外地務工或外地居住的不提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需提供務工所在單位或居住地村級以上部門證明)。
(3)診斷證明
(4)出院證
(5)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
(6)住院收費發票(如提供地方稅務監制的民營醫療單位發票,須提供其衛生主管部門確定其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文件,是復印件要加蓋出臺文件單位的公章)。
(7)加蓋公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出院小結)。
二、不屬于新農合報銷范圍:
(一)非區內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病種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自購藥品所產生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措施所需的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醫療費用;
(三)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和矯形手術、康復性醫療(如氣功、按摩、推拿、理療、磁療等)以及各類陪客費、就診交通費、出診費、住院期間的其他雜費等費用;
(四)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產生的醫藥費依法由第三責任方承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
(五)因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以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傷害所產生的醫藥費;
(六)出國或在港、澳、臺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規定不予報銷的藥品和項目;
(八)區醫管會確定的其他不予報銷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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