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后案件管轄問題如下:
1、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
2、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所謂債權轉讓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根據訴訟標的或標的物所在地確定管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債權轉讓協議管轄的原則。
一、怎么鑒定行政處罰的管轄權
行政處罰管轄權從以下三個方面確定:1.級別管轄。所謂級別管轄,是指不同層級的行政機關在管轄和處理行政違法行為上的分工和權限。原則上,行政處罰案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2.地域管轄。地域管轄又稱“區域管轄”,是指在同級行政處罰機關之間處理違法行為的分工和權限?!缎姓幜P法》第20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一條確定了行政處罰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所謂“違法行為發生地”,亦稱違法行為的實施地、結果發生地和發現地。目前,單行法律和行政法規對管轄原則的特殊規定主要有:(1)由違法行為人所在地行政機關管轄。(2)由最先查處的行政機關管轄。3.指定管轄。指定管轄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對管轄權發生爭議時,由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以決定的方式指定某一行政機關管轄?!缎姓幜P法》第21條規定:“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指定管轄?!鄙霞壭姓C關的指定管轄權是一種行政決定權和行政領導權,指定管轄的決定一經作出,被指定管轄的機關就必須遵守執行。
二、如何確定建設工程施工糾紛管轄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般是按照不動產的糾紛來確定管轄人民法院的,也就是讓建設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關于地域管轄的規定,由于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通常會讓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由于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讓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約定管轄不一致
主合同與補充協議對于管轄地約定不一致的,按照從合同中的約定進行確定。
起訴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地域管轄,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則。
特殊類型的民事糾紛另有規定,如對于因合同糾紛、侵權行為引起的訴訟,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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