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第四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準,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一、哪些人群可以優先購買兩限房?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中,屬于下列三類家庭之一的,可優先購買:
1、解危排險、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環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項目和市重點工程等公益性項目所涉及的被拆遷或騰退家庭;
2、家庭成員中有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的老人、嚴重殘疾人、患有大病或做過大手術的人員、優撫對象的家庭;
3、已通過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自愿放棄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只能購買一套限價商品住房,已購買限價商品住房家庭的全部成員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申請兩限房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申請家庭持如實填寫的《北京市限價商品住房家庭資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簡稱《核定表》)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1)戶口本和家庭成員身份證;
(2)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
(3)現住房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4)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況證明;
(5)其他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2、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組織評議、公示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3、復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情況進行復審,符合條件的,將申請家庭的情況進行公示。
4、備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情況予以備案。
二、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區別?
1、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請條件不同:以鄭州公租房為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倍。而廉租房則除了對戶口有要求外,還需有《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標準的2.5倍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公租房和廉租房定義不同: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公共租賃住房,而廉租房則為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問題所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2、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請的對象不同:以鄭州為例,鄭州公租房面向的群體為本市中等偏下人群,新就業職工和來鄭務工人員。而廉租房則針對的是鄭州市常住戶口且住房困難的低收入人群。公租房和廉租房租金的交納方式不同:廉租房要比公租房的租金要低上很多。廉租房月租金標準約為0.8-1.2元/平方米。而公租房則根據地段不同,租金也有變化,一般是同地段同品質房屋的60%。
3、公租房和廉租房租賃期限不同:公租房租賃總年限不超過5年,而廉租房在租賃總年限沒有具體的規定。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