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圖片與實物不符可以要求賣家雙倍賠償貨款。發生圖片侵權,賠償標準應按照以下因素順序確定:1、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的實際侵權數量,圖片侵權應先考慮實際損失,即圖片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圖片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實際損失;2、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無法估算的,賠償標準還可以按照圖片侵權人的非法盈利多少來估算需要賠償的數額;3、上述都無法確定時,由法院根據具體詳情來判決,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盈利都無法估算時,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分析具體的情形,最后根據實際的情形來確定賠償的多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衍生問題:
圖片與實物不符算不算欺騙消費者
如果存在有網絡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與其宣傳的內容存在不一致的或者明顯低于其宣稱商品或服務的標準,并且足以使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產生錯誤認識的,就可以認定網絡經營者的行為構成欺詐。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四條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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