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帶本人 身份證 到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 3、提交申請。 提交申請時必須攜帶下列材料: A、本人身份證。 B、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原件。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張。 4、領取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四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三)未滿16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 監護人 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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