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案件通常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如果合同履行地和原告所在地是同一地域,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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