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1978年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對于緩解農村貧困,減少農村貧困人口發揮了巨大的作用。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極大地激發和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產品產量大幅度提高。農產品價格的提高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下降,使農民收入迅速增加。此外,國家還采取措施使社會財富的分配逐步向農民傾斜。
法律依據
《國家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第四條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