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回老家土葬可能不違法。若老家屬于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原則上應當實行火葬;若老家屬于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法律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第四條
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并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殯葬管理條例》第六條
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愿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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