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重慶社保繳費基數: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2020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455元,下限為3282元。
注意:
(1)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20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455元、下限為3282元。
(2)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2020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455元,下限為3491元。
2、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上限為17455元、下限為3491元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職工2020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455元、下限為3491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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