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不可以辦理。 準生證 的辦理需要雙方戶口所在地配合。 1、先到準備給孩子上戶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領取空白的《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 同時,根據計劃生育部門的要求開始收集材料。2、同時準備雙方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初婚初育證明》。 3、如果準備在生育服務證上填寫工作單位,那么還得有雙方單位開具的證明,并在《生育服務證》上加蓋單位公章。故建議,可以有一方寫無業。 4、將蓋完單位公章的《生育服務證》拿到女方的街道計生委蓋章。 完成上述4條任務后,拿著《初婚初育證明》、 身份證 、戶口本去小孩將來落戶的城市計劃生育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育齡夫妻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核實有關情況。核查無誤的,育齡夫妻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接到情況反饋后即時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情況有誤、不予辦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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