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實際履行的管轄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0 04:04:43
合同未實際履行的管轄
法律分析:合同未實際履行的,其管轄如果屬于專屬管轄的,由其專屬管轄權法院進行管轄;如果沒有專屬管轄的,一般由其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當事人也可以協議約定其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導讀法律分析:合同未實際履行的,其管轄如果屬于專屬管轄的,由其專屬管轄權法院進行管轄;如果沒有專屬管轄的,一般由其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當事人也可以協議約定其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分析:合同未實際履行的,其管轄如果屬于專屬管轄的,由其專屬管轄權法院進行管轄;如果沒有專屬管轄的,一般由其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當事人也可以協議約定其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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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實際履行的管轄
法律分析:合同未實際履行的,其管轄如果屬于專屬管轄的,由其專屬管轄權法院進行管轄;如果沒有專屬管轄的,一般由其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當事人也可以協議約定其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