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責任能力就是指未達到法定年齡、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未成年人或者是發病期間的精神病人——包括刑事責任能力及行政責任能力——在法定范圍內,他們的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所以不能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更不能對其拘留:
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屬于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無刑事責任能力人犯罪怎么處理
不到刑事責任的年齡的人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一般是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無刑事責任能力人年齡的規定具體是什么
1、無刑事責任能力人為12周歲以下的人。根據刑法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如何擔責
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如何犯罪這樣擔責: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3、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有哪幾種
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包括四種情況:
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3、盲人、又聾又啞的人。
4、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 該內容由 于子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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