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一般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一、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如下:,1、失業人員到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管理中心所在地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登記;,2、失業人員到失業管理中心進行求職登記和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3、申請通過后,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上記載本次申領后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4、失業人員在每月的15日憑銀行存折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綜上所述,自己辭職的情況下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只有符合以上四點條件的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您了解了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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