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關系中替他人擔保有什么風險
1、如果借款人無能力償還貸款的話,擔保人有責任和義務償還該欠款的。且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擔保人再次貸款時會受到一定的貸款條件和最高貸款金額的限制。
2、保證分為兩種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一般保證債權人應當先向債務人主張債務,當債務人確定無法償還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但是,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問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二、哪些情況下保證人可以免除擔保責任?
1、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未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共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3、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內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擔保合同無效,保證人不存在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需要注意,個人提供保證的同時,還可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措施,確保承擔保證責任后追償債權的實現。作為權利主體,債權人亦應及時行使權利,積極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及時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否則保證責任免除。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