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擔保屬于什么擔保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0 05:16:11
股份擔保屬于什么擔保
法律分析:從本質上講,股份擔保屬于一種權利擔保,是指擔保人與被擔保人協議在擔保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權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導讀法律分析:從本質上講,股份擔保屬于一種權利擔保,是指擔保人與被擔保人協議在擔保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權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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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從本質上講,股份擔保屬于一種權利擔保,是指擔保人與被擔保人協議在擔保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權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股東名冊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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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擔保屬于什么擔保
法律分析:從本質上講,股份擔保屬于一種權利擔保,是指擔保人與被擔保人協議在擔保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設定限制性權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二條 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二)股東的出資額。(三)出資證明書編號。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