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物業合同不需要交物業費。業主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情形有:
1、除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外,物業管理企業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業主或用戶不得支付費用;
2、物業服務收費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業主可以拒絕支付超過指導價的部分;
3、物業管理企業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業主可以不支付或少支付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4、如果物業有霸王條款,業主可以拒絕支付;
5、物業未履行合同的,如下水道未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
一、沒入住物業費怎么收取
1、物業費收取標準
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省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設區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基準價,結合當地情況制定浮動幅度,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按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具體收費標準。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及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業主的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其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雙方約定。
物業費按照法定產權面積計收:根據辦法規定,物業服務費按照法定產權面積計收。已辦理產權證的,以產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未辦理產權證的,以購房合同標明的建筑面積為準。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
2、空置房物業費可按70%交納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經業主驗收,因未裝修不具備入住條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裝修)因故長期不使用的空置房,從驗收或業主報告物業服務企業,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即日起,其物業服務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70%交納。
二、不交物業費可不可以退
可以不交物業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必須有證據證明;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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