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不同意可以起訴離婚。離婚的方式有:
1、協議離婚,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協議后,到夫妻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記離婚。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照片、離婚協議;
2、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可以向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身份證、結婚證和訴狀,訴訟離婚的法律條件是夫妻關系確實破裂。
一、離婚分為哪幾種方式?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的,需攜帶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離婚協議到結婚登記地民政局辦理手續。如果向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攜帶起訴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對方的居住證或者戶籍證明。且應當向對方經常居住或者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二、辦理離婚手續怎樣辦?
1.一種是協議離婚,這種情況是雙方都同意離婚,雙方一起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去民政局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照片;
2.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這種是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是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達不成一致的情況下的解決方式。由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身份信息證明、證據材料等。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流程: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第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對方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起訴狀,以及繳納訴訟費
第三,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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