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國有企業資金借給私人企業,應當適用民間借貸的規定。 只要有相應的手續,屬于正常的企業間資金拆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一條 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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