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用人單位無過錯性辭退員工的情形下,需要根據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就支付其一個月的工資;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月的工資;
3、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月的工資。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辭退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具有法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合同法是如何去規定辭退員工補償的
辭退員工補償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辭退員工按勞動法怎么賠償員工?
公司辭退員工并不是所有情況都需要進行補償的,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
新勞動法新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辭退賠償的規定
1.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存在過錯而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因公司存在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因勞動者無法勝任工作崗位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因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賠償金: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該內容由 苑學寧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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