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二)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四)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五)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中國馳名商標是指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
一、馳名商標認定需實質性審查嗎
1、馳名商標的認定不同于發明專利的實質性審查,它具有自己一套認定和保護的法律程序規定。從有關法律規定來看,馳名商標認定沒有實質性審查一說,但基本上是按下規定對商標是否馳名進行實質審查(便于你的理解)的。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了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的因素,即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2、馳名商標的認定有兩種方式,即通過國家行政機關的認定和通過國家司法機關的認定兩種方式。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負責在商標異議程序和商標管理案件處理程序中認定馳名商標的工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在商標異議復審和商標爭議程序中認定馳名商標的工作。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中級以上和經授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在審理商標糾紛案件中,可以認定馳名商標。
二、商標法第14條釋義是怎樣的
新《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作為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商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